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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殡仪馆殡葬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26  浏览次数:71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宁强县殡仪馆殡葬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台区青龙路西段西城御景2#楼601室获取招
 项目概况
 
宁强县殡仪馆殡葬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台区青龙路西段西城御景2#楼6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招字[HZ2023-0908]
 
项目名称:宁强县殡仪馆殡葬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强县殡仪馆殡葬设备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火化设备火化炉及尾气处理设备2(套)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00 2,000,000.00
 
1-2殡仪设备及用品焚烧炉及尾气处理设备1(套)详见采购文件900,000.00 9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县殡仪馆殡葬设备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产品目录。如有最新颁发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县殡仪馆殡葬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3、财务状况报表:提供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投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投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3.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不得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6日至2023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汉台区青龙路西段西城御景2#楼6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6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台区青龙路西段西城御景2#楼614室
 
开标地点:汉台区青龙路西段西城御景2#楼61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成为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强县民政局
 
地址: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七星池九亩地
 
联系方式:15591611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D座30层3001号
 
联系方式:13892627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斌
 
电话:13892627589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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